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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中不能承受之痛——癌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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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疼痛,是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一种主观感受,与组织损伤或潜在组织损伤相关联的不愉快的主观感觉和情感体验,亦或是组织损伤的一种症状表现。当疼痛症状出现在癌症患者身上时,这对于患者而言,无疑是雪上加霜。

    肿瘤性因素所引发疼痛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肿瘤直接引起的疼痛,如骨骼的浸润和转移、神经系统受累、内脏器官受累等;2.肿瘤诊断过程中引起的疼痛,包括采血化验、腰穿、骨穿、穿刺细胞学检查、组织病理学检查、胸腔穿刺检查、腹腔穿刺检查、内窥镜检查等有创检查;3.肿瘤治疗所引起的疼痛,例如术后放化疗引起的疼痛,以及治疗结束后出现的迟发型疼痛;4.与肿瘤间接有关的疼痛,如肺性肥大性骨关节病、疱疹后神经痛等;5.与肿瘤无关的伴随症状,部分患者可出现肌筋膜痛及因肿瘤引起的骨质疏松而出现的疼痛症状;6.心理及社会因素。

    癌痛的治疗主要以止痛药物治疗为主,部分患者需使用手术治疗。对于癌症患者而言,通常进行合理、适宜、得当的药物应用可使90%以上的患者的疼痛症状得到缓解。常规控制癌痛的药物分为三类:非甾体类消炎止痛药、麻醉性止痛药、辅助性止痛药。止痛药物的应必须遵循“WHO三阶梯止痛原则”,即:轻度疼痛——选择非阿片类止痛药物,必要时合并辅助药物;中度疼痛——选择弱阿片类止痛药物,并可与第一阶梯药物联合用药;重度疼痛——选择强阿片类止痛药物,如止痛效果不理想,可同时联合非阿片类止痛药物,并联合辅助药物治疗。规范化治疗最终需要达到的标准称为“3-3-3标准”,即疼痛强度<3,最好达到0;24小时内疼痛危象次数<3,需要解救药物次数<3;阿片类药物剂量滴定达到稳态时间最好在3天内完成。WHO推荐,吗啡是治疗重度癌痛的“金标准”药物,欧洲姑息治疗学会(EAPC)推荐口服吗啡是治疗中重度癌痛的首选用药。

    止痛治疗过程中值得注意的事项:1.按时给药;2.灵活掌握药物使用;3.注意药物使用的个体化;4.注意药物副作用并及时处置;5.给药途径把握“尽量口服,必要时肌注”的原则。